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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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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錄事約僱人員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6-06
  • 資料點閱次數:2440

職稱:8599約僱職務代理人

官等職等:三等220薪點(27434

名額: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

性別:不限

工作地:33-桃園市

上網期間:自10866日起至108613日止

資格條件:

  1.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具電腦中文輸入能力每分鐘20個字以上以本署測驗為準,熟悉WordExcel電腦文書處理及電子郵件電子信箱傳送收信等操作知能。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4. 性別不拘。
  5. 身體健康,具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檢察署一般行政業務資料整理,輸入電腦建檔,歸檔等業務

工作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僱用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時止受僱者於僱用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時,應即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或桃園區法治路1需配合業務需要調整

聯絡方式:

一,報名應繳證明文件:信封應填妥寄件人姓名,地址<請同報名者>

(以下請依次序由上而下排列裝訂)

1.報名表1份(另電子郵件tycp@mail.moj.gov.tw 信箱)

2.切結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

3.自傳1份(請務必簽章)

4.畢業證書影本1

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無則免附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無則免附

備註:

  • 1項至第3項之空白表格,請自本署網站下載。填妥後並第46項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署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錄事約僱人員)。
  • 表件下載路徑:本署網站http ://www.tyc.moj.gov.tw→ 電子公佈欄→最新消息
  • 本署人事室信箱:tycp@mail.moj.gov.tw
  • 本署地址:33080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

二,報名期間自10866日起至108613日止,請於108年613日下班前(非以郵戳日期為憑寄達本署或親送本署6樓人事室。

三,所有程序與資料請完備,如有缺漏或逾時送達,​​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書面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中文打字測驗及面試,並將於本署網站公告參加甄試名單,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本次公開甄選正取2名,擇優備取若干名。

五,正取及備取人員名單將於甄選程序結束後,公告於本署網站:http://www.tyc.moj.gov.tw/電子公佈欄/最新消息。

六,經列入備取者,108年度本署如有錄事職缺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或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奉核約僱人員時,按成績高低依序通知錄用;如經僱用於僱用期間發生消極資格條件限制,約僱原因消失,分發考試及格人員,應即解除僱用。

七,全部報名資料概不退還,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2161507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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