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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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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拍賣沒收物,有意承購者,屆時請到場競標 ,詳見內文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29
  • 資料點閱次數:601
主旨:公告拍賣沒收物,有意承購者,屆時請到場競標。 依據:奉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100年12月6日檢總卯字第1000900786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拍賣日期:100年12月23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 二、拍賣地點:本署第二辦公室贓物庫前露天廣場。(桃園市成 功路三段1號) 三、拍賣物品:參附件拍賣物清冊、照片圖檔;本次拍賣物除挖土機1台於桃園縣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石門派出所(下稱石門派出所)保管中外,其餘皆當場點交。 四、拍賣方式:拍賣期日經提示拍賣物或其照片後,由拍賣人說明拍賣物數量,採多件物品集合成批,分批拍賣,以出價最高且超過底價,經喊價三次無人加價,據應買人當場繳清價金時為拍定;本署對拍賣物無瑕疵擔保責任。 五、本次拍賣物挖土機1台定於100年12月22日上午10時整至10時20分於石門派出所開放現場(桃園縣龍潭鄉佳安村文化路230號)供有意參與應買者勘驗估價,逾時不候。 六、除因發生天災等不可抗力事件外,上開現場勘驗日及拍賣日將如期舉行,若有疑問,請於該日8:30至9:00撥03-3358370轉分機617、618洽詢贓物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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