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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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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桃園分會「關懷踏10‧愛心飛揚展新象~司法保護志工聯合教育訓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29
  • 資料點閱次數:713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桃園分會 「關懷踏10‧愛心飛揚展新象~司法保護志工聯合教育訓練」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法務部97年4月7日法保字第0971000425號函辦理。 二、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97年4月11日護業字第0216號函辦理。 三、法務部九十三年三月八日法保決字第0九三000九六七六號函,修正之「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 四、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廣結志工參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計畫。 五、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桃園分會97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為有效運用保護志工,協助推展各項保護業務,以落實被害人保護政策,促進社會安定與祥和。 二、透過教育訓練,鼓勵司法、保護志工建立志願服務之正確觀念,學習基礎法學及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專業知能,做為日後協助民眾或犯罪被害人解決基本訴訟程序上之問題。 三、透過本次活動宣導及措施,吸引更多社會大眾加入司法保護志工行列,將被害保護觀念深入社會的各個層面,使認同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之社會大眾投入犯罪被害人保護志業,對於尚未認同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之人,使其認識犯罪被害保護工作,進而培養其正確觀念,進而並投入支持參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志業。 四、適逢本會十周年,擴大招募保護志工並強力宣導犯罪被害預防及被害人保護。 參、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法務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司法院 主辦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桃園分會 協辦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肆、辦理時間及地點: 97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08:40~17:30桃園市法治路一號院檢大禮堂 97年5月14日(星期三)上午08:50~17:30桃園市法治路一號院檢大禮堂 伍、參加對象及人數:桃園縣民、犯保保護志工及院檢司法志工共150人。 陸、參加人員時數之登錄: (一)桃園分會保護志工:登錄特殊訓練時數三小時、成長訓練時數十三小時。 (二)其他單位志工及民眾:依參訓時數發給時數條,完成二天之訓練者,發給十六小時時數條。 (三)公務人員: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協助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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