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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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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踏10.「一路相伴專案」啟動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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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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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桃園分會 九十七年度「犯罪被害人保護月」宣導活動 關懷踏10.「一路相伴專案」啟動記者會 一、依據:法務部97年4月7日法保字第0971000425號函辦理。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97年4月11日護業字第0216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在十周年活動中以具話題性的「一路相伴法律協助」與「一路溫馨相伴」專案計畫的啟動,吸引媒體爭相報導,讓專案計畫得以順利推廣,使桃園縣民均能知悉與運用。 (二)人權隨著時代的演進與努力,被害者的人權維護,在民主法治下,有其實質正當性的指標。建構司法的公平性及保障人民權利,為當前司法重要課題,順應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之現代刑事思潮,重視被害者人權機制,更意謂著人權保障的新里程碑,犯罪被害人因遭逢犯罪事件的發生,導致身體、精神、財產及家庭的嚴重損害,被害人必需經過一連串的適應調整期,才能重新回復到原來的社會生活軌道,而法律與心理問題又在此調適期中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幫助被害人了解法律與調適失去親人的悲傷輔導,均能降低其對法律與生活上問題的無助感與不滿,將有助於縮短其創傷歷程並增進其對司法的信任。 三、預期效益: (一)使桃園縣民知悉如何運用犯保資源及犯保所提供之服務,來減少被害保護黑數。 (二)被害人知悉專案訊息,使原本不知可尋求協助及資源在哪的被害人及其遺屬,能主動尋求分會協助。 (三)使被害保護觀念深入社會的各個層面,使認同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之社會大眾,支持或投入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對於原本尚未認識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之人知悉犯罪被害保護工作,進而培養其正確觀念,並支持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 四、指導單位:法務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五、主辦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桃園分會、 桃園市公所 六、協辦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縣政府法制處 七、時間及地點:97年6月11日(星期三)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時止。 桃園縣桃園市法治路一號院檢大禮堂(桃園地方法院及檢察署大禮堂) 八、預期參加人數:200人次。 九、活動對象: (一)因犯罪行為而受重傷者及其家屬或死亡者之遺屬。 (二)桃園縣民。 十、啟動儀式:傾斜的天秤(被害人端)經按下啟動鍵後,回復平衡。藉此意味被害保護人權在法務部的重視下,已從原本的傾向加害人人權,變成注重被害人權,而衡平兩方當事人應有之權「力」與權「利」。 十一、活動流程與時間: 6月11日(星期三)(暫訂) . 內容 主持人或表演團體 0830~0850 來賓簽到 如楓 0850~0855 志工熱場才藝表演 犯保志工隊 0855~0915 長官及來賓致詞 如楓 0915~0920 捐贈電腦儀式 如楓 0920~0930 一路相伴行動劇 被害保護創意行動劇大賽得獎團隊或犯保團隊 0930~0940 一路相伴說明 檢察長、執行長或總會督導 0940~0945 一路相伴專案啟動儀式 與會長官 0945 ~1000 受保護人發表感言 受保護人獻唱~感恩的心 受保護人-小芬 受保護人-小玲 1000~ 記者會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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