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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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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滿)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桃園分會 安薪保姆班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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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桃園分會 安薪保姆班 一、 依據: (一)法務部96年5月22日法保決字第0961001385號函。 (二)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96年6月6日護總字第0332號函。 二、 目的: 為幫助受保護人取得技術士技能檢定執照,提昇受保護人就業能力及增加其育兒之專業知識與技能,使國家未來主人翁得到妥善照顧暨培養社區保母支持系統人力及增加受保護人就業與創業機會,讓其不需投入經營成本即能增加收入並兼顧家庭,特舉辦本安薪保姆班,並首創職業訓練先修班模式,讓參訓練者先行體驗保姆班相關基礎課程內容,有助其先行探索未來職業內容與知識,增加其考取執照之能力。 三、 指導單位:法務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四、主辦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桃園分會 五、協辦單位:桃園縣政府、社團法人桃園縣保母協會、社團法人世界和平會 六、參加對象:本會年滿二十歲,有興趣並有意願從事保姆行業之受保護人及其負擔家計之家屬。 七、名額:4名。 八、費用:免費,但以一次為限。 (所需費用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緩起訴處分金結合社會善心捐款全額補助) 九、上課地點:社團法人桃園縣保母協會(桃園市中山路1000號8樓之10) 十、受訓期間: (一) 先修班: 1. 先修時間:96年8月4日上午9點至下午4點(不列入結業證書時數) 2. 上課地點:桃園市成功路三段一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第二辦公室) (二) 23期:96年8月12日 ~ 96年11月03日止(總計134小時)。每周六、日上課(為 期三個月)。 (三) 24期:個別通知。 十一、訓練內容: (一)政策與法令時數10小時: 兒童福利概論、兒童福利現況、托兒法律常識、優生保健、托育法則。 (二)實務專業學科時數60小時: 家庭管理、職業倫理、家庭托育倫理、嬰幼兒生活常規建立、嬰幼兒行為發展、嬰幼兒語言、人格、認知及各項發展、嬰幼兒口腔衛生、疾病預防與照顧、基本生活護理與常識、親子溝通技巧與情緒管理、環境空間規劃與製作、家庭托育倫理與建立良好關係、保母人員角色與權利、嬰幼兒營養與飲食、嬰幼兒按摩理論與技巧、親子溝通技巧、嬰幼兒多元智能啟發。 (三)術科專業技術時數16小時:醫護區、清潔區、遊戲區、調製區。 (四)專業技術演練及實習時數48小時: 保母與家長的溝通技巧演練、意外傷害、心肺復甦術演練、幼兒感覺統合及律動與遊戲的設計實習、副食品調配與製作、親子美勞創作DIY實習、醫護區實習、清潔區實習、遊戲區實習、調製區實習。 ※報考丙級證照具備條件: (一)報考資格必須取得保母結業證書時數滿126小時以上者。 (二)完成國民義務教育者(民國五十九年以前國小畢業證書為準,民國五十九年以後國民中 學證書為準)。 (三)年齡在20歲以上中華民國國民。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桃園分會 「安薪保姆班」-報名表 姓 名 身份證字號 出生日期 聯絡電話 手機 住 址: 備註:請先上先修班,以評估本身是否適合保姆行業。社會資源有限,只有四名名額,欲報名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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