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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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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甄選本署會計室書記官約僱職務代理人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5-28
  • 資料點閱次數:1767

約僱人員公告

 

職稱:會計書記官約僱人員

官等職等:約僱5

名額:1

性別:不限

工作地:33-桃園市

上網期間:自109528日起至10964日止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具會計業務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進行會計相關業務。

核薪方式:約僱5280薪點(34,916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僱用期間:自109622日至11034日止,倘約僱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

聯絡方式:

一,報名應繳證明文件:收件人應填妥寄件人姓名,地址<請同報名者>

(以下請以A4紙張影印依依序裝訂)

1.報名表1份(另電子郵件tyca@mail.moj.gov.tw信箱)

2.切結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

3.自傳1份(請普通簽章)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無則免附

6.肢體障礙手冊影本1無則免附

備註:

  • 1項至第3項之空白表格,請自本署網站下載。填妥後並第46項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署會計室信封請註明應徵會計書記官職務代理)。
  • 表件下載路徑:本署網站http ://www.tyc.moj.gov.tw→ 電子公告欄→最新消息
  • 本署會計室信箱:tyca@mail.moj.gov.tw
  • 本署地址:33080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

二,報名期間自109528日起至10964日止,請於109年64下班(非以郵戳日期為憑寄達本署或親送本署6樓會計室。

三,所有程序與資料請完備,如有缺漏或逾時送達,​​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書面審查合格者,於109年69日起於本署網站公告參加甄選試驗名單,時間及地點,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除正取名額外,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候用期間自選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2個月內。

五,正準備取人員名單即將甄選程序結束後,公告於本署網站:http : //www.tyc.moj.gov.tw/電子公告欄/最新消息。

六,全部報名資料概不退還,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2160123(分機6021)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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