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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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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甄選駕駛簡章及履歷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27
  • 資料點閱次數:1181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甄選駕駛簡章 一、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二、性別:不拘。 三、本署地址、承辦人及電話: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總務科 電話:(03)2160123#4033 四、資格條件: 1.限中央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現職駕駛人員。 2.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 身體健康(須檢附公立醫院(所)體格檢查表)。 4.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五、工作項目:駕駛、公文遞送及其它交辦事項。 六、報名日期:請於107年12月14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署,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一律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七、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照片(如附件)。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體格檢查表、職業大客車駕照影本等相關資料。 八、面談甄選: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期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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