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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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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公告】本署訂於107年7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時拍賣沒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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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29
  • 資料點閱次數:2623
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7月10日 發文字號:桃檢坤總贓字第10783000990號 附件: 主旨:公告拍賣沒收物,有意承購者,屆時請到場競標。 依據:奉臺灣高等檢察署107年7月6日檢總卯字第10709003350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拍賣日期:107年7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時。 二、拍賣地點:本署北側門戶外停車場前;如遇雨天,照常辦理。 三、拍賣物品:如附件拍賣物品清冊所載。 四、拍賣方式:以出價最高且超過底價,經拍賣人喊價三次無人加價,並當場繳清價金者為拍定人;本署就拍出之物品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五、拍賣方法: (一)依據97年8月14日臺灣高等檢察署檢總卯字第0970008979號函示意旨,為減少物品逐件拍賣之複雜性,本署將採多件物品集合成批之方式,分批拍賣;物品數量之決定權在本署,現場參與應賣者無表示權。 (二)部分物品放置於法務部北區大型贓物庫(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2段15號),有意競標民眾得於107年7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時正至上開地址勘查待拍賣物品,拍賣當天僅提供照片供現場民眾競標,再由贓物庫與拍定人約定期日前往北區大型贓物庫領取物品。 六、就拍賣業務有疑問時,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電03-2160123轉8501冾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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