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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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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3年書記官約聘人員甄選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8-05
  • 資料點閱次數:1115

一、機關名稱: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二、職稱:約聘人員
三、官等職等:6等1階280薪點
四、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
五、性別:不限
六、工作地點: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書記處(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 898號)
七、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電腦中文輸入能力每分鐘 40 個字以上(以本署測驗為準)、熟悉Word、Excel電腦文書處理及email電子信箱傳送收信等操作知能。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四)具身心障礙者身分者尤佳。
(五)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八、工作項目:檔案資料輸入、整理扣押物、造冊、銷毀、傳票製作等或其他交辦事項。
九、聯絡方式:
(一)報名應繳證明文件:信封請填妥寄件人姓名、地址<請同報名者>(以下請依次序由上而下排列裝訂)
1.報名表1份(excel檔另email至tycp@mail.moj.gov.tw信箱)。
2.切結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自傳1份(請務必填寫及簽章)。
4.畢業證書影本1份。
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無則免附)。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1份(無則免附)。
7.備註:
(1)第1至3項之空白表格,請自本署網站下載 ,填妥後併第4至6項以掛號郵寄本署或送本署收發室(信封請註明應徵書記官約聘人員)。
(2)表件下載路徑:本署網站http://www.tyc.moj.gov.tw電子公佈欄/最新消息。
(3)本署人事室信箱:tycp@mail.moj.gov.tw。
(4)本署地址:330060 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 898 號。
(二)報名期間自113年8月5日起至113年8月8日止,請於113年8月8日下午17 時前寄達本署(非以郵戳日期為憑) 或送達本署收發室(以收發章日期為憑)。
(三)請依前述規定報名,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 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
(四)資格符合者,擇優辦理面試或業務測驗,另依甄選成績擇2名列入候用名冊 ,錄取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於本署網站/電子公佈欄/最新消息公告。
(五) 本職缺月酬標準為6等1階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37,800元)並為留職停薪人員職務代理人(留職停薪期間至114年10月16日止,俟該員回職復薪即應予解聘),本次約聘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由機關視工作表現決定是否續聘。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七)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2161507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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