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128桃園地檢署偵辦兒虐案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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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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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虐遺棄周歲幼女致死,檢察官偵結起訴
本署檢察官凌于琇偵辦被告王〇〇兒虐案件,經婦幼網絡平台通報被告之女即被害人彭〇〇為104年10月出生之嬰幼兒,因疫苗接種異常,且聯繫家屬無著,遂通報協尋,經鍥而不捨深入追查,終突破被告心防坦承不法,業於近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本案經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報請指揮偵辦,查悉被告獨立照顧被害人,卻罔顧天倫,動輒於出門前餵奶後,即放任被害人獨自在家無人照顧直至下班,且長期未給予被害人足夠之飲食及水分等妨害被害人身心發育之凌虐情形,更於105年10月、11月間各出遊3日,獨留被害人連續處於飢渴而無人照料之情境,致陷於無自救力之危急生理狀態。被告於出遊3日後之105年11月20日夜間返家時,始驚覺被害人已無氣息,而由本署檢察官以被告犯刑法第286條第1項妨害幼童發育、刑法第294條第2項前段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違背法令義務遺棄致死等罪嫌,提起公訴。
本署針對處於危險情狀之兒少保護,串聯警政、衛政、社政、醫療等各機關單位協調合作,建置婦幼網絡平台,使各機關單位即時傳遞資訊,並秉持兒少保護之宗旨,希冀協助兒少照顧者,維護兒少權益,惟更呼籲多一分通報,少一分遺憾,如發現需要保護、救助或特殊協助之兒少不利情境,能即時關懷加以通報上開各機關單位,守護每一位兒少身心健全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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