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執字第5806號陳立軒竊盜案之執行傳票命令1件(附貼於後),希本案受刑人陳立軒查照。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6-05
- 資料點閱次數:27
附件公告函文字說明: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執字第5806號陳立軒竊盜案之執行傳票命令1件(附貼於後),希本案受刑人陳立軒查照。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60條。
公告事項:
一、 本送達自公告張貼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二、 本署受理旨揭案件,業於114年3月27日判決確定,因受送達人陳立軒所在不明,爰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予以公示送達,請向本署洽領,洽領前請先行聯絡承辦人:復股書記官,電話:(03)2160123轉1122。
三、 本件公告除張貼於本署牌示處之外,另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頁。
附件下載
- 114執5806陳立軒公告.pdf71 KB 114-06-05 下載次數: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