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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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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字第5066號本案被告ZHANG LU涉犯性騷擾防制法案件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1件,請查照。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19
  • 資料點閱次數:35

附件公告函文字說明: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字第5066號本案被告ZHANG LU涉犯性騷擾防制法案件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1件,請查照。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 本送達,自公告張貼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二、 本署受理旨揭案件,業於113年2月25日偵查終結,因受送達人ZHANG LU在台無居所,爰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予以公示送達,請向本署信股書記官洽領。(請先行聯絡承辦書記官 電話:03-2160123)。

三、 本件公告除張貼於本署牌示處之外,另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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