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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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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辦理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深化署內運作機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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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辦理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深化署內運作機制 桃園地檢署為完備署內運作機制, 假地檢署大禮堂舉辦修復式司法進階教育訓練, 由檢察官與書記官共同參與,深層剖析修復式司法運作, 並邀請修復式司法實務工作者柴漢熙老師前來分享實務經驗, 以加強修復式司法的實務操作觀念認知。 蔡主任檢察官孟利於致詞時表示: 「修復式司法為讓當事人雙方藉由對話溝通的模式, 透過柔性司法的力量,一起嘗試修復犯罪所帶來的傷害。」 訓練中由實務工作者分享其辦理修復會議之經驗, 並分析其承辦案件之類型與過程; 並由承辦觀護人再度說明執行細節及程序。課程間迴響熱烈, 部分檢察官提出有關承辦家事相關案件時之關係問題, 詢問是否適宜轉介執行修復式司法; 亦有部分檢察官提出對於適用修復式司法案件之疑問, 與實務工作者於現場往來討論。 桃園地檢署現已成立專責小組與工作團隊, 未來將以案件情節較為輕微之緩起訴案件為主要試行案件, 透過轉介程序、確實評估開案後方進行修復會議程序, 結案報告完成後將併回檢察官案件,全案以追求品質作為工作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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