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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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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服社會勞動行政說明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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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服社會勞動行政說明會 一、 時間:102年3月6日 二、 地點:桃園地檢署第二辦公室會議室 三、 參加人數:63人   壹、目的 一、因應刑法第41條、刑法第42條(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規定。 二、宣導易服社會勞動政策與社會勞動人義務。 三、說明易服社會勞動實施辦法及管理規則。 四、透過桃園縣政府衛生局疾管科提供個案愛滋衛教的防治觀念, 並在個案同意下進行抽血檢驗作業,降低愛滋感染的風險。  貳、主辦單位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桃園縣觀護志工協進會。  參、協辦單位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  肆、活動對象 桃園地檢署依刑法第41條、刑法第42條(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之規定處以易服社會勞動者。 伍、活動內容 主講人:李佐理員作本 1.播放反毒宣導影片 1.播放社會勞動相關宣導影片,讓社會勞動人了解執行社會勞動對於社會之回饋。 2.向勞動人說明社會勞動執行指揮書,讓勞動人能夠清楚了解本身社會勞動應服之時數與履行期間。 3.告知勞動人執行社會勞動時應遵守及安全注意事項(如:不可於執行社會勞動時飲用含酒精之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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