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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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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04 18「活出生命的色彩」生命教育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07
  • 資料點閱次數:359
101 04 18「活出生命的色彩」生命教育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生命教育課程-活出生命的色彩
一、時間:101年4月18日(三)
二、地點:宏恩教會(桃園市中正路1031號)
三、參加人數: 36人
四、主題:不生氣‧要爭氣
五、講師:林柏壽 牧師
 

六、課程內容:

*生氣是人內在情緒不滿的反應。每一個人都難免會有生氣發怒的時候,重要的是如何去正向面對它。
 

*個人常見生氣的原因有很多,因此我們更要學習去控制怒氣,在現今以EQ為導向的社會,IQ已經不是絕對,因此學習控制怒氣顯的相對重要,不當的發怒,會傷害人,影響人際關係,讓人跌倒,尤其暴躁的個性會影響到下一代,帶來可怕的影響。
 

*建設性的發怒應該是一種具有真正值得發怒的原因。因此,在每一次的生氣過程中要不斷的思考:「我這樣發怒是合理嗎?必要嗎?」
 

*發怒是為了解決問題,不是為了傷害對方;發怒不是為了打倒對方,而是真正的愛對方,希望對方更好,更成熟。因此建設性的發怒是常問自己-「我為什麼發怒?」。
 

*發怒不是為了發洩自己的恨,發怒是為了表達自己的關懷,希望對方更成長、更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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