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01 11義務勞務行政說明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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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時間:101年1月11日
二、 地點:本署二辦會議室
三、 參加人數:28人
壹、 目的
1. 為更有效管理及執行緩起訴附帶應履行義務勞務案件及附條件緩刑義務勞務案件,以達義務勞務制度之意旨,特定本計畫。
2. 藉由行政說明會過程,明瞭義務勞務制度之目的,使其明白並遵守法律規定,避免日後再次觸法,更期待於提供勞務的過程中,激發其對社會之回饋心與志願服務之熱忱。
3. 於行政說明會過程中,在提供相關勞務以前,能充分瞭解義務勞務機構執行的服務內容及提供勞務的方式,以使勞務工作能發揮最大效益。另,安排社會相關教化資源,使其明白提供勞務雖是一個懲罰的手段,但,也有達成服務人群、回饋社會的正向目標。
第一場、
講師:劉晏佐 觀護人
內容:
1. 說明義務勞務之法律規範與相關注意事項
2. 在執行機構必須遵守的規則以確保安全及確實簽到退
3. 反賄選宣導,規避涉足不適當場合,避免再犯
第二場、
講師:桃園縣木匠的家關懷協會總幹事 劉修榮 女士
內容:
1. 介紹義務勞務執行機構的創始及環境介紹
2. 說明在機構執行時的配合及相關作業
3. 勞務機構教化服務及回饋社會實務經驗分享
貳、主辦單位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桃園分會。
叁、協辦單位
桃園縣觀護志工協進會、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桃園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