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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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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度犯罪被害人保護月徵文競賽」實施計畫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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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桃園分會 「97年度犯罪被害人保護月徵文競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與目的: (一)依據:法務部97年4月7日法保決字第0971000425號函辦理。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97年4月11日護業 字第0216號函辦理。 (二)目的: 1.社會組:為提昇桃園縣民對於「犯罪被害預防與保護」之觀念,並期以同理心關懷犯罪被害人,特舉辦此一徵文比賽。 2.收容人組:運用修復式正義概念,透過徵文活動激發收容人之同理心,體認過去自身犯罪行為對被害人及其遺屬所造成之傷害,進而營造和解之社會氛圍。 二、指導單位:法務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主辦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桃園分會、臺灣更生保護會桃園分會、臺灣桃園女子監獄、臺灣桃園監獄 協辦單位:桃園廣播電台 三、徵文主題: (一)社會組:犯罪,是新聞事件,更是真實的人生,在我們的生活週遭或許就有這些因為犯罪行為而造成家庭破碎,頓失經濟依靠的被害人或家屬須要資助,也需要你我的用心關懷。請以「關懷犯罪被害人,別當社會陌生人」為題創作,期盼藉由你我之手,激發出值得推廣的構想,共同協助被害人走出傷痛,迎向陽光。 (二)收容人組:在高牆內的這段期間裡,透過不同的團體教化或自我的省思後,已自覺過去自身犯罪行為對被害人及其遺屬所造成之傷害,想向被害人表達自己的悔意或是更生後想做些什麼事情來回饋社會與營造和解之社會氛圍。請以「我的後悔可以說給你(妳)聽嗎?」或「高牆內的省思」為題,抒發自己的想法。 四、字數: (一)社會組:600字以上1500字以內。 (二)收容人組:600字以上1000字以內。 五、獎勵辦法: (一)社會組評選出首獎1名、優選3名、佳作5名,擇期公 開表揚。收容人組評選出9名優選作品,由各該監所自 行表揚。 (二)各組獎勵方式: 1、社會組:首獎新台幣壹萬元及獎狀乙禎、優選新台幣參仟元及獎狀乙禎、佳作新台幣壹仟元及獎狀乙禎。 2、收容人組: (1)優選作品得主每名贈送竹炭香皂二盒及獎狀乙 禎。 (2)由各監所自行評估是否酌給得獎收容人增加信期或小計分數或記點。 六、參賽辦法: (一)截稿日期:97年5月31日(郵戳為憑)。 (二)社會組來稿請註明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收容人組請 統一收件、郵寄,並請參加人員註明監所、姓名、舍(班) 別。 (三)來稿請寄:330桃園市成功路三段一號,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桃園分會收,並請註明「97年度犯罪被害人保護月徵文競賽」 (四)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刊登不另支稿酬。作品不得有抄襲、模仿或為已發表之作品,如經檢舉證實有上述情形,即取消獲獎資格,並收回獎金、獎狀、禮品。 (五)來稿一律不退件,請自行留底。 (六)如須進一步資訊,請洽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桃園分會,電話(03)3356850 七、社會組頒獎典禮另擇日辦理。監所組由各監所代為頒贈。 八、評選辦法:本次徵文活動委由下列專家組成評審團評選優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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