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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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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買票有罪,賣票一樣倒大楣!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19
  • 資料點閱次數:1283

 

買票:

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

 

賣票: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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