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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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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辦理修復式司法個案研討暨教育訓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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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式司法個案研討暨教育訓練會場照片

療癒創傷、恢復平衡、復原破裂關係

桃園地檢辦理修復式司法個案研討暨教育訓練

 法務部修復式司法方案自試行至今已屆十年,桃園地檢於全國試行方案起至今持續於推動修復式司法不遺餘力。為精進修復式司法案件執行的品質及促進,於630日辦理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由本署修復促進者督導蔣明吉引領團隊進行案件討論。

 邱文中主任檢察官於致詞時感謝所有修復促進委員參與,引述自身轉介修復案件的經驗同與會者分享,並勉勵所有委員藉此盛會增進促進者間彼此請益及互動。本次訓練由修復促進委員呂丹琪及蔡佩純就今年度執行之兩件案件報告執行狀況與細節,亦提出對案件的觀點,鼓勵與會之促進委員一同思考進行修復案件過程時需思考的角色定位。

 由與會委員討論提問後,再由督導蔣明吉整理過程中之爭點並提出回應,建議促進委員學習從話語中找出案件背後隱藏真正原因及更重視雙方當事人非口語行為。透過「親口說出、親眼看見、親耳聽到」對話模式,使當事人面對事件、正視爭議、承擔責任。方有機會達成對話導向的修復案件進行,有利促進案件當事人雙方真誠面對事件,進而對話、澄清問題之方式,達到修復的目的。

桃園地檢署目前共聘請30位修復促進者,其專業背景相當多元,有律師、教授、心理諮商、調解、軍法官及社工人員等等,對於各項專業知能均有專精;此次安排理論與實務結合的各項課程,希望修復促進者除本於自己專業能力執行案件外,更能深入針對修復式司法之實務進行操作演練,提昇修復實務、個案心理創傷行為反應、談判與協商等知識,拓展修復促進者的專業視野,順利辦理修復工作,希望能幫助更多需要的人藉由司法完成修復,也進一步修復加害人與被害人的對立關係及受傷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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