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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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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社勞執行機關(構)頒發聘書典禮暨業務座談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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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社勞執行機關(構)頒發聘書典禮暨業務座談會現場照片

本署為了提昇社會勞動案件執行品質精進業務效能,特於108年4月12日舉辦「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8年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 頒發聘書典禮暨業務座談會」,會中邀請21個受聘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共同參與,由檢察長親自頒發執行機構聘書。 郭文東檢察長表示:社會勞動制度為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及罰金的輕罪受刑人提供了免於入監服刑的自新機會,讓輕罪受刑人能繼續在其工作崗位上維持勞動力,同時也提供人力資源至社會最需要的地方,在各社勞機構提供服務,回饋社會,一個人入監服刑,對他個人及家庭的生活都會產生極大的影響,因經濟條件不佳,無力易科罰金或繳納罰金,如獲得易服社會勞動機會的輕罪受刑人,在妥善的時間安排下,也能夠維持他原本的正常家庭生活所需的經濟生產力,也是此一制度所實踐的社會意義-恤民所苦,以桃園地檢近3年社勞的案件量計算約有2300件(105年:1167件、106年1021件、107年997件),執行機構不僅僅實際幫助了兩千多個人,其實也直接影響並造福了兩千多個家庭,非常感謝所有執行機構為這制度的推行所貢獻心力。 業務座談會由執行主任檢察官陳志全主持,除進行勞動執行概況及注意事項叮嚀外,在場的社會勞動機構代表莫不把握機會充分提出問題並熱烈分享執行經驗,與會人員皆感獲益良多,桃園地檢定期舉辦社勞機構座談會,希望透過與機構間的經驗分享及問題討論,能更確實地掌握彼此的需求,透過意見的交流及重新整合,使得社會勞動業務的執行推展能夠順利且不斷精進,在拉近了桃園地檢與機構間的距離的同時,也讓社會勞動業務發揮更佳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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