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署人員執行職務藉機需索或收受賄賂等貪瀆不法情事。
2.本署採購案件涉有圍標、綁標、洩漏底價、驗收不實或其他不法情事。
3.本署人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情事。
4.本署員工接受不當飲宴或餽贈情事。
5.本署員工涉足不當場所情事。
6.其他有關貪瀆不法事項。
【檢舉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