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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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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公告】本署辦理111年度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面試名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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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1-04-25
  • 資料點閱次數:500

通過本署書面審查之大學校院學生實習觀護工作共計28人(名單如附件),請於11153日(星期二)上午920 (第一梯次)及上午1020(第二梯次)攜帶「學生證」與「身份證」至本署1樓修復式司法會談室(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報到並依序號進行面試事宜。

※防疫期間請記得戴口罩、保持距離並遵守防疫規定。

※面試結果將於五月中旬公告於本署網站電子公告欄之最新消息,並以電話通知錄取者進行確認。

★請務必註明聯絡得上本人之電話(手機號碼),若無法聯繫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本署將逕行通知備取者遞補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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