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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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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業務督核座談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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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執行科檢察官陳志全致詞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以下簡稱桃園地檢) 為了弭平制度與實務間的落差,提昇社會勞動案件執行品質精進業務效能,特於1091015日下午2時舉辦「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業務督核座談會」,會中邀請26個機構共襄盛舉參與座談會,本署執行科檢察官陳志全與主任觀護人楊英櫻,和各機構面對面交流,希望能透過實務經驗的分享與討論,釐清執行機構在運用社勞人力時所遭遇的疑惑與困境,以精進社勞管理作為。

陳檢察官表示,社會勞動制度為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及罰金的輕罪受刑人提供了免於入監服刑的自新機會,讓輕罪受刑人能繼續在其工作崗位上維持勞動力,因為有各機構的加入及用心經營,社會勞動制度得以在社會各個角落發光,讓社會勞動人在勞動中,重拾自我信心,在執行刑罰的同時,也能兼顧家庭經濟,促使犯罪人能夠復歸社會,就是社會勞動制度實施之本意,以桃園地檢今年度1-9月,社會勞動案件執行完成比例高達百分之75,會有如此好的成績,都要歸功於各個執行機構,非常感謝所有執行機構為這制度的推行所貢獻心力。

當日座談會亦安排本署社會勞動執行狀況報告,並邀請機構分享執行成果,緊接著就是當日的重頭戲──提案討論,與會的機構代表均踴躍提出問題並熱烈分享執行經驗,桃園地檢定期舉辦社勞機構座談會,希望透過與機構間的經驗分享及問題討論,能更確實地掌握彼此的需求,透過意見的交流及重新整合,使得社會勞動業務的執行推展能夠順利且不斷精進,不僅拉近了桃園地檢與機構間的距離,也為易服社會勞動制度的長遠推行,奠下穩固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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