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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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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附條件緩刑暨緩起訴處分附帶應履行義務勞務行政說明會(第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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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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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附條件緩刑暨緩起訴處分附帶應履行義務勞務行政說明會(第一季) 辦理日期:106年3月7日 辦理時間:上午9時至12時 辦理地點: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法治教室中心 參與人數:70人 壹、課程內容: 第一場:義務勞務的相關法令 講師:匡股觀護人 內容: 1、區分緩起訴、緩刑義務勞務及其法律效果。 2、了解義務勞務的意義及履行方式等概念。 第二場:義務勞務相關規定說明 講師:觀護佐理員 陳雅英 內容: 1、介紹本署義務勞務執行流程。 2、基本資料謄寫說明。 3、說明義務勞務執行須知暨具結書之內容。 4、利用課後測驗內容說明執行規定與相關遵守事項。 5、生命教育~「你是自己的天使,只有你能決定自己的未來!而當你願意去做別人的天使,生命才得以豐滿!」 貳、主辦單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桃園分會 參、協辦單位:桃園市榮譽觀護人協進會、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桃園分會 肆、活動對象: (一)、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2第1項第5款緩起訴處分附帶應履行義務勞務案件。 (二)、刑法第74條第2項第5款附條件緩刑義務勞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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