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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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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暨生命教育課程(第二季)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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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暨生命教育課程(第二季) 活動日期:105年4月12日 活動地點:桃園地檢署第二辦公室會議室 參加人數:97人 活動內容: 第1堂 講師:胡瓊文 觀護人 主題:法治教育 上課內容: 胡瓊文觀護人向大家清楚講述台下學員會遇到的相關法律問題。像緩起訴及勞動之履行期間的問題,緩起訴期間不能故意再犯否則此案將會被撤銷,重新再判的結果會比原案更重,還有記得在履行期間完成規定勞動時數,否則一樣會被撤銷。最後觀護人有提醒各位關於肇逃的問題,不管是被撞或撞人者,都是需要留在現場處理完成才可離去,如果一方有受傷,卻沒留下來處理,直接離開現場,皆可告對方肇逃。觀護人處理過多起保護管束人的類似案件,所以多次的提醒大家肇逃的嚴重性及處理方式,讓學員不用因不瞭解法律問題,導致緩起訴被撤銷,蒙受不白之冤。 第2堂 講師: 劉懿萱 社工師 主題: 生命教育 上課內容: 劉懿萱社工師以他自身經驗及所學給予台下學員,關於家庭、小孩的行為觀念。爸媽最苦惱的是,孩子的管教問題,每個時期都要有不同的因應方法,兒童期管教需以外再制約讓子女自身自律,到了青少年期,子女開始社會化,也更著重於自身制約和決定,不太願意接受外來制約。建議父母的管教行動,應該運用積極聆聽、解釋的技巧,家是一個講愛的地方,不是講道理的地方。社工師給台下學員或為人父母建議,解決問題的重點在,強調如何平衡各人不同需要,而不是單方面要求子女接受父母提供的解決方案,反而讓子女有機會思考如何解決個人問題,讓他們自己多思考、多嘗試,訓練自行解決問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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