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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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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高關懷學生社區生活營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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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高關懷學生社區生活營 一、 實施目的:為有效預防中輟,遏止犯罪深入校園,藉由結合校園內、外專業資源,透過社區生活營方案所規劃之多元課程與輔導,針對學業成績較差、學校適應不良、有違規情事、處於行為偏差邊緣之學生(以下稱需高關懷學生)提供適性課程及幫助,發展解決學生問題之彈性教育,以達成輔導課業、導正行為、預防犯罪、減少被害之目標;並希冀透過及早介入之全方位輔導,改變其生命與價值觀,進而發掘其潛力與性向、促進生理與心理穩定發展,特訂定本計畫。 二、 辦理機構:高關懷學生社區生活營之推廣,由桃園縣政府教育處結合地方法院檢察署及有關公益慈善團體共同合作。 三、 高關懷學生社區生活營所指高關懷學生對象及性質如后: (一) 稱高關懷學生者,係指現就讀各國民中學者,且有:1.因中輟後復學、時輟時學及中輟邊緣而需要特別教育之學生;2.嚴重適應困難、情緒衝突及學習意願低落而有中輟之虞之學生。 (二) 稱社區生活營者,係指結合校園內、外相關教育資源,以桃園縣國民中學需高關懷學生為對象,依據學生個別差異,提供多元彈性課程或選替教育課程,以提升學生學習動機。 四、 課程規劃 (一)高關懷學生社區生活營應包含下列課程: 1.團體諮商:對於有共通性的適應問題之高關懷學生,組成團體,設定團體目標,於學程中安排10-12次,每次2小時之團體諮商時間,聘請具團體諮商經驗之專業人員帶領團體。 2.技能活動:結合學區內社會資源,規劃體育或技藝學習活動,首重發展特色文化,以培養適性體育或技藝,提高學習意願,建立自我認同與成就價值。其中,以體育活動為主軸者,稱體育成長營,以技藝學習為主軸者,稱技藝成長營。 3.法治及品格教育:包括人權、法治、品格、生命教育或生活倫理等相關課程,每週至少上二堂課,以培養學生正確的法律知識及態度,加強學生愛惜自我、尊重他人,並健全學生適切的價值觀及深化個人正向特質。    (二)除前項必要課程外,高關懷學生社區生活營得包含下列課程: 1.生活輔導:提供藝術人文、休閒教育、體驗活動、壓力管理、情緒管理、人際互動等相關課程,以增進學生生活知能。 2.課業輔導:針對需高關懷學生的學習程度,於學程中安排課中或課後輔導課程。課程安排應注重提升學習智能,適應社會生活基本需求。 3.生涯輔導:安排有關生涯規劃、業界資訊、經驗傳授及職業訓練等相關適性課程,協助學生瞭解自身性向,以就業前之準備。 4.認知技巧:包含認知技巧訓練、轉化認知技巧至學科技巧訓練,提高學生社會適應及有效學習知能。 5.服務學習:規劃社區服務或志工服務等參訪或體驗學習,透過做中學的經驗,瞭解服務他人、回饋社會的生命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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