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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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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07 06易服社會勞動行政說明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2
  • 資料點閱次數:389
100 07 06易服社會勞動行政說明會

 

易服社會勞動行政說明會
一、 時間:100年07月06日
二、 地點:桃園地檢署第二辦公室會議室
三、 參加人數:60人

 

壹、目的
一、因應刑法第41條、刑法第42條(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規定。
二、宣導易服社會勞動政策與社會勞動人義務。
三、說明易服社會勞動實施辦法及管理規則。
四、透過桃園縣政府衛生局疾管科提供個案愛滋衛教的防治觀念,並在個案同意下進行抽血檢驗作業,降低愛滋感染的風險。
 

貳、主辦單位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桃園縣觀護志工協進會。
 

參、協辦單位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
 

肆、活動對象
桃園地檢署依刑法第41條、刑法第42條(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規定處以易服社會勞動者。
 

當天除了辦理易服社會勞動行政說明會課外還辦了一場生命教育課程,播放力克的故事,力克天生沒有四肢,他的內心是沮喪、悲痛、絕望,15歲時聽了聖經中盲人的故事,他突然頓悟:「我不是別人的包袱,不是有缺陷的,也沒有受懲罰。我是上帝的特製品,用以顯明祂的作為。」力克相信「我只要接受這件事(沒有四肢),然後相信祂為我預備了種種可能性」。
力克對自己的未來生活充滿希望,以「激勵他人」為生活目標,活出不受限的生命奇蹟。外,還宣導了生命教育,「給自己一個機會,迎接新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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