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實務交流與專業支持」 桃檢辦理114年修復促進者個案研討及教育訓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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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為推動修復式司法工作,持續強化促進者專業知能,特於民國114年10月3日舉辦「修復式司法個案研討及教育訓練」。本次活動安排督導與促進者針對實際案例進行分享與討論,並邀請專家學者進行專題演講,期能透過多元交流與學習,提升修復式司法的推動效能。
活動當日,檢察長戴文亮致詞表示,修復式司法並非僅止於法律責任的追究,更重視重建被害人與加害人之間的理解與信任,並透過社會支持網絡的介入,讓案件獲得真正的修復與療癒。本署於113年度共進行14件修復式司法案件,今年截至9月份已進行13件修復式司法案件,後續將持續培育專業修復促進者,強化團隊合作與專業支持,讓修復式司法在桃園能扎根深耕,成為司法制度中具有人性與溫度的重要環節。
上午課程由兩位督導及三位修復促進者,針對四起具代表性的案例進行深度分享與討論,內容涵蓋案件推展歷程、當事人互動情形及困難與因應策略。透過實務經驗的交流,促進者彼此學習,並藉由督導的回饋,精進專業技巧,以利未來工作中更有效地協助當事人溝通與修復關係。下午課程特別邀請葉北辰心理師以「創傷知情工作後的自我修復」為題,與修復促進者分享在面對創傷經驗的當事人時,專業人員如何覺察自身影響、維護心理健康,並建立有效的自我照顧與修復方式。此一專題有助於促進者在長期投入修復式司法工作時,維持助人專業熱忱與穩定。
修復式司法強調「對話」、「理解」與「修復關係」,不僅重視被害人與加害人之間的和解,也著重於社會網絡的支持。本次課程除提供專業知能進修的機會,更期盼透過持續教育與交流,厚植促進者能量,進而深化修復式司法在地推動的基礎,讓更多案件能夠在司法程序外獲得修復與療癒。本署將持續與修復促進者攜手合作,推動修復式司法,展現司法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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