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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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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辦理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 拓展修復專業視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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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辦理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大合照

桃園地檢署於1111212日上午9:001樓法治教育中心,辦理「111年度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研習」,並由檢察長俞秀端親自頒發26名修復促進者及2名修復促進者督導聘書。

檢察長俞秀端表示:修復式司法施行至今已經有相當長的時間,於政策或法令上皆有相當完善的制度,但此制度的落實並不容易,如何使參與修復的雙方從滿懷憤怒到放下怨恨,接收對方的歉意達成和解,進一步寬容對方,這是個漫長的過程,被害人的恨如同一支射向自己的箭,倘若能經由修復式司法的進行,化解被害人心中的仇恨,無疑是柔性司法體現於社會的一種表彰,相信透過全體促進者的共同努力,必能藉由增加修復式司法案件的成功案例,落實柔性司法的訴求。

本次訓練課程安排,分別為謝慧游老師主講的「修復式司法的初心及精神」以及台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李駿逸分享「修復與調解的法律效果分析差異」,兩位講座以深入淺出方式,將理論與實務工作相結合,讓與會促進者重新經歷,從案件一開始的同理當事人的需求,透過對話的促進理解,到體現修復式司法彰顯柔性司法的歷程,業務座談由主任檢察官黃榮德主持,全體與會人員,對於修復式司法的各項議題紛紛提出建言,熱烈討論,充分溝通。

桃園地檢署自開辦修復式司法方案以來,共計受理122件申請案,開案比例約93%,其中43%進入對話;對話案件中,有68%的案件達成協議,整體成效良好。根據問卷統計,參加本方案的民眾滿意度極高,修復促進者對於各類型難度不一的修復案件,都提供了相當大的耐心與用心,即便未能達成協議,在心理上也都減輕了怨懟,此次教育訓練,期能拓展修復促進者的專業視野,順利辦理修復工作,讓加害人與被害人的對立關係及受傷的心靈,透過柔性司法得到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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