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拍賣公告】公告拍賣沒收物,有意承購者,屆時請到場競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0-06
  • 資料點閱次數:2499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公告

發文日期:109年10月16日
發文字號:桃檢俊總贓字第10983001440號

主旨:公告拍賣沒收物,有意承購者,屆時請到場競標。
依據:奉臺灣高等檢察署109年9月3日檢總卯字第10909007650號函、109年9月26日檢總卯字第10909008330號函、109年10月6日檢總卯字第10909008830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拍賣日期:109年11月6日(星期五)上午10時。
二、拍賣地點:本署北側門戶外停車場前;如遇雨天,照常辦理。
三、拍賣物品:如附件拍賣物品清冊所載。
四、拍賣方式:以出價最高且超過底價,經拍賣人喊價三次無人加價,並當場繳清價金者為拍定人;本署就拍出之物品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五、拍賣方法:
(一)依據97年8月14日臺灣高等檢察署檢總卯字第0970008979號函示意旨,為減少物品逐漸拍賣之複雜性本署將採多件物品集合成批之方式,分批拍賣;物品數量之決定權在本署,現場參與應賣者無表示權。
(二)部分物品放置於法務部北區大型贓物庫(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2段15號),有意競標民眾得於109年11月5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上開地點勘查待拍賣物品,拍賣當天僅提供照片供現場民眾競標,再由贓物庫與拍定人約定期日前往北區大型贓物庫領取物品。
六、就拍賣業務有疑問時,請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電(03)2160123轉8501洽詢。

附件下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