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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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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報廢偵防車變賣標售一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29
  • 資料點閱次數:553
拍賣名稱: 報廢偵防車變賣標售一部 法規依據: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條第一項第一款、 「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第三條第一項 拍賣方式: 現場公開喊價競標 拍賣日期: 102年11月19日 上午10點整 拍賣地點: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第二辦公室停車場(桃園市成功路3段1號) 投標資格: 投標廠商須領有行政院環保署核定之廢棄機動車輛相關回收業登記證。 注意事項: (1)請事先到場看貨,以免有爭議。現場看貨時間:102年11月15日上午10時於本署第二辦公室停車場。 (2)得標者應於拍賣結束後當日繳清價金,並將拍得物品清運完畢,否則視同放棄權利。 (3)違反前項規定者,於本署再行拍賣時,原拍定人不得應買。如再拍賣之價金低於原拍賣價金及因再拍賣所生之費用者,原拍定人應負擔其差額。 (4)如有疑問請洽黃凡刃書記官(03)3370737分機121。 備 註: 其他未盡事宜,本署保留更改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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