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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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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02公告】本署將於102年1月25日拍賣沒收物一批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29
  • 資料點閱次數:490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公告

發文日期:102年1月2日

發文字號:桃檢秋總贓字第1028300001 號

主旨:公告拍賣沒收物,有意承購者,屆時請到場競標。

依據:奉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101年12月24日檢總卯字第10109007630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 一、 拍賣日期:102年1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時。
  • 二、 拍賣地點:本署第二辦公室贓物庫前露天廣場。(桃園市成功路三段1號)
  • 三、 拍賣物品:如附件拍賣物清冊。
  • 四、 拍賣方式:以出價最高且超過底價,經拍賣人喊價三次無人加價,並當場繳清價金者為拍定人;本署就拍出之物品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 五、 拍賣方法:
    • 1依據97年8月14日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總卯字第0970008979號函示意旨,為減少物品逐件拍賣之複雜性,本署將採多件物品集合成批之方式,分批拍賣;如何數量之決定權在本署,現場參與應賣者無表示權。
    • 2特殊貴重物品仍採個件拍賣方式。
  • 六、 特別說明事項:因拍賣地點為露天廣場,若遇雨天則取消,當天是否舉行拍賣有疑問時,於8:00至9:00請電03-3370737轉617、618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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