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署經裁判確定,沒收銷燬扣押逾1公斤以上之毒品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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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101年2月2日
發文字號:桃檢秋總贓字第1018300014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本署經裁判確定,沒收銷燬扣押逾1公斤以上之毒品如說明項,俾供有關機關(構)申請領用。
說明:
- 依據:醫藥研究或訓練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
- 公告期間:依醫藥研究或訓練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後段「公告後一個月內無機關(構)申請領用者,依法銷燬之」。
- 公告領用物之編號、數量:
- 上開公告領用之毒品均於法務部調查局保管中。
本署保管字號 |
毒品名稱、重量 |
法務部調查局人工編號 |
96保管8290號 |
海洛因淨重1356.1公克 |
080013581 |
96保管8291號 |
海洛因淨重1440.33公克 |
080013582 |
98保管9689號 |
海洛因淨重3504.71公克 |
080016302 |
99保管6126號 |
海洛因淨重2028.18公克 |
080016959 |
100保管3120號 |
大麻浸膏淨重6692.12公克 |
0800176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