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辦理『報廢勘驗車變賣標售』一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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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名稱:報廢勘驗車變賣標售一部
法規依據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條第一項第一款、「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第三條第一項
拍賣方式:現場公開喊價競標
拍賣日期:100年11月04日 上午10點整
拍賣地點: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第二辦公室第六棟前(桃園市成功路三段1號)
投標資格:投標廠商須領有行政院環保署核定之廢棄機動車輛相關回收業登記證。
注意事項 :
(1)得標者請於拍賣結束後三日內(11月08日下班前)繳清價金, 並將拍得物品清運完畢,否則視同放棄權利。
(2)如有疑問請洽(03)3370737分機121,莊仲華書記官。備 註 其他未盡事宜,本署保留更改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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