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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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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廢偵防車變賣標售一部,詳見內文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29
  • 資料點閱次數:546

拍賣名稱:報廢偵防車變賣標售一部
法規依據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條第一項第一款、「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第三條第一項
拍賣方式:現場公開喊價競標
拍賣日期:99年11月10日 上午10點整
拍賣地點: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第二辦公室第六棟前(桃園市成功路三段1號)
投標資格:中華民國國民,須年滿20歲,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
注意事項

  1. 請事先到場看貨,以免有爭議。現場看貨時間:99年11月3日上午10時10分於第二辦公室第六棟。
  2. 得標者請於拍賣結束後三日內(11月12日下班前)繳清價金, 並將拍得物品清運完畢,否則視同放棄權利。
  3. 如有疑問請洽(03)3370737分機121。

備 註:其他未盡事宜,本署保留更改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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