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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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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桃園分會甄選專任幹事乙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29
  • 資料點閱次數:567
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桃園分會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桃分保字第09900247號 主旨:公告本分會甄選專任幹事乙名,歡迎踴躍報考。 附件:「甄選專任幹事簡章」、「報名表」 一、甄選資格: (一)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學以上社工、心理、輔導諮商、教育、法律及犯罪防治相關科系畢業者,或專科以上畢業且從事相關社會工作2年以上經驗。 (二)男性需服完兵役或持有免服兵役證明。 (三)身心健康、樂觀進取、主動積極、抗壓性高者。 (四)能獨立完成交辦事項並喜歡團隊合作。 (五)熟悉電腦軟體word、excel及power point之操作能力。 (六) 具備汽機車駕照者。 (七)需接受並同意本分會進行素行調查。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本(99)年6月21日下午5時30分止(以郵戳或快捷、快遞郵件,以寄出郵戳為憑,至遲為99年6月21日之郵戳,逾時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 (一)填具報名表(請至『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網站』下載,或親至本分會索取),並檢附相關證件。 (二)採親自或通訊報名。 四、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以電腦列印,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另附照片1張,背面書明姓名、身分證字號,內含『對更生保護會的認識與瞭解』)。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五)男性需繳驗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六)汽、機車駕照影本。 (七)最近1個月內公立醫院之合格體檢表1份。(應作X光檢查) 五、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六、工作內容及地點:執行本會保護服務,地點為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桃園分會(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第二辦公室內,桃園市成功路3段1號)。 七、其他: (一)相關規定及訊息請參閱專任幹事甄試簡章(請至『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網站』下載或親至本分會索取)。 (二)聯絡人及電話:徐幹事、03-3362002,03-3370737-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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