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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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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詐騙手法,提供民眾知悉,以達遏止詐騙猖獗歪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29
  • 資料點閱次數:594
邇來接獲許多民眾來電詢問本署是否有以電話錄音製作筆錄、個人帳戶內現金提領公證情事,經查為詐騙集團新型詐騙手法,藉以騙取民眾金錢,已知新型詐騙手法大致有下列幾項: 一、電話通知民眾帳戶遭詐騙集團利用,有案件繫屬於本署,需對民眾進行電話錄音訊問。(我國並無電話錄音製作筆錄之訊問方式,所以這應該是詐騙電話) 二、傳真蓋有偽造之本署大印及檢察官印章之傳票予民眾,誤導民眾確有案件繫屬。(本署不會以傳真方式送達傳票) 三、電話中告知可以將自己存款領出,警方會派人約定地點辦理公證,確保個人金錢。(目前並無涉嫌詐騙人需將存款提領公證之要求,這也是詐騙手法,請通報165反詐騙專線) 四、請民眾留意,任何請民眾至自動櫃員機(AIM)操作之要求,均可能是詐騙手法,請立即通報165反詐騙專線) 五、警方及檢察機關不會要求民眾對電話內容要保密、不得告知第三人,此類要求一定是詐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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