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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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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監視系統維護保養」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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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29
  • 資料點閱次數:1254
「桃園地檢署監視系統維護保養」招商公告
  • 維護保養期限:98年04月01日~98年12月31日
  • 保養項目:監控錄影設備主機二套、本署監視鏡頭64個、第二辦公室監視鏡頭48個
  • 定期保養:每月二次至本署及二辦針對監視錄影設備作各項檢驗、調整、潤滑、清潔...等保養工作(含附屬設備),另就鏡頭模糊之攝影機作擦拭保養,期能達到最佳使用狀況。
  • 緊急維護:如遇系統設備或控制器等故障,得標廠商接獲本署通知後,應於24小時內派員維修;另本署請求廠商協助調取錄影資料,廠商應於8小時內派員協助完成。若無於此時限內到達現場執行維護作業時,須先說明原因,並取得本署承辦人員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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