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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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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1.08新聞稿: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就蘋果日報「婦淚控檢:殺我孩子」報導澄清說明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29
  • 資料點閱次數:713
針對蘋果日報97年12月7日A6版刊登「產子當天遭逮入牢,男嬰4個月後猝死,婦淚控檢:殺我孩子」之報導內容,有造成民眾誤解,影響同仁工作情緒,並損及機關形象之虞,本署澄清說明如下:
  1. 35歲產婦鄭世珍去年因案遭通緝,在醫院產子隔天遭警方逮捕移送桃園地方法院,因鄭女籌不出兩萬元保釋金遭收押,剛出生的小孩鄭逸斌則被緊急安置後四個月猝死。鄭世珍哭訴:「當初曾哀求檢察官楊挺宏讓其把小孩帶進看守所,但是檢察官不准,等於間接殺了小孩」,因此四處陳情。
  2. 本案經查鄭世珍去年遭警方逮捕後,移送單位是桃園地方法院而非檢察署,裁定收押者亦非本署檢察官楊挺宏,而是桃園地方法院法官;97年12月10日蘋果日報A15版已予更正報導,指鄭婦先前誤指檢察官楊挺宏羈押她,鄭婦澄清是誤會一場,並欲親至本署向楊檢察官道歉,為避免以訛傳訛,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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