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07.03新聞稿:查察賄選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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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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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7月3日
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係臺灣地區首次實施單一選區二票制之選舉,為嚴密防範金錢、暴力以及各種變相賄選方式介入選舉,徹底淨化選風,桃園地檢署於96年7月3日(星期二)上午10時正式掛牌成立「查察賄選暴力執行小組」及舉行責任區查察檢察官授旗儀式,並與法務部調查局桃園縣調查站、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及桃園縣政府政風室共同合作,組成分區任務編組,宣示本署積極查察賄選、端正選風之立場。
桃園地檢署表示,檢警調政風單位已全體總動員,撒下綿密的查賄網,嚴陣以待,不問候選人身分、背景、黨派,只要查獲賄選事證,必秉持勿枉勿縱的立場,偵辦到底,對於行賄而當選之候選人,絕對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籲請候選人千萬不要以身試法,造成遺憾。本署亦提醒民眾,「選票換鈔票,問政打回票」,讓靠花錢買票的民意代表當選,往後四年內為加速回收賄選買票龐大的支出,將會包工程、圖謀各種不法利益而犧牲鄉親的諸多權益和福利,讓這種人當選無異是「養老鼠咬布袋」,籲請民眾拒絕賄選、勇於檢舉,免費檢舉專線:0800-024-099,法務部將竭誠提供24小時,長長久久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