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新僱駕駛甄試日期及地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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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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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新僱駕駛甄試日期及地點公告:
- 一、 應備文件審查結果:
- (一) 符合本簡章第5點、第9點備齊報名文件,審查合格人員:林○偉、高○壹、翁○翔、王○豪。
- (二) 未依本簡章第5點、第9點備齊報名文件,審查不合格人員:林○銘、徐○隆。
- 二、 甄試日期:107年10月25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開始。參加人員到齊後,預計8時40分開始先進行術科測試—「警備車現場駕駛」。術科測試未通過者,依本簡章第9點,不得參加口試。口試時間預計同日上午10時開始。
- 三、 甄試地點: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4樓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
- 四、 本項甄試不製發准考證,請合格人員於甄試日期攜帶「身分證」、「大客車以上之職業駕駛駕照」到場,先到本署1樓法警室報到窗口報到,本署總務科承辦人會到場查驗。本案承辦人-總務科鍾小姐,電話:03-2160123分機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