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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922桃檢偵結起訴市區民宅栽種大麻案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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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檢警破獲隱身人口密集區內之民宅栽種大麻案 查扣市值2千萬元大麻毒品 提前銷燬毒品守護無毒家園

     本署獲悉在轄區人口稠密之住宅區內竟有栽種第二級毒品大麻一案,檢察長張春暉高度重視,旋即指派重大組檢察官林奕瑋積極偵辦。全案於近日終結,認被告楊○右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之製造第二級毒品罪嫌而提起公訴。

     緣於今年7月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下稱少年隊)執行「青春專案」期間接獲情資,得悉桃園市桃園區永安路○號之透天厝內有栽種大麻一情。本署獲報後旋即指派檢察官林奕瑋指揮少年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桃園分局、龜山分局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共組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經蒐證完備後,於今年714日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前開透天厝執行搜索,當場查獲被告於民宅盆栽種植大麻,待大麻植株生長完成後自其根部剪下風乾,製成易於施用之大麻成品以牟利,並查扣市值逾新臺幣2,000萬元之大麻植株82株、大麻葉15包(1736.70公克)及栽種大麻、製成大麻葉之相關設備。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另檢察官考量相關植株具易腐敗、保管不易及體積龐大等特性,為降低扣押物保管風險、落實贓證物源頭減量管理,經徵詢被告之意見後,就扣案大麻植株及大麻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2項及檢察機關辦理查獲毒品判決確定前銷燬作業辦法,於起訴前命令取樣後銷燬,減少毒品保管風險。

     本署重申維護國人身心健康及守護無毒生活環境之堅定立場,並將持續貫徹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秉持「溯源斷根、毒品零容忍」之決心,全面嚴查各類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