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831桃檢查獲首宗里長選舉搓湯圓案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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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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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檢調聯手查獲首宗里長選舉搓湯圓案 當場逮捕查扣現金40萬元 強力執法維護公正選舉
本署獲悉桃園市平鎮區○○里現任里長莊○○,為求民國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能順利連任,竟意圖行賄有意參選且具備候選人資格之藍○○,約其放棄競選一情,本署檢察長張春暉相當重視,旋即指派檢察官邱健盛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並組成專案小組積極部署蒐證。於115年8月29日下午,被告莊○○與被告藍○○相約見面,被告當場交付新臺幣(下同)40萬元予被告藍○○,並提出放棄競選之要求,在旁蒐證之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經請示檢察官後,即以現行犯當場逮捕被告2人,並扣得行賄之現金40萬元。
檢察官於昨(30)日凌晨訊問被告2人後,認被告莊○○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第1項之對於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賄賂而約其放棄競選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具保30萬元,被告藍○○無保請回。
本署再次呼籲公平乾淨的選舉,是民主政治的基石,針對利用各種名目行賄選之實等妨害選舉行為,本署將秉持「無底限、無上限、無時限」之原則,持續積極加強查緝,嚴查速辦,在選舉投票將屆之際,也請民眾發現有賄選情事,儘速撥打免費專線0800-024-099踴躍檢舉,讓我們共同守護得來不易的民主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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