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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808桃檢偵辦廠商承攬桃園盃全國三對三籃球賽詐欺案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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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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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偵辦廠商承攬舉辦桃園盃全國三對三籃球賽詐欺案 廠商負責人及承辦職員經檢察官訊後具保

     本署獲悉媒體報導桃園市政府體育局委託長○國際實業有限公司(下稱長○公司),舉辦第10屆桃園盃全國三對三籃球賽浮報參賽隊伍一事,本署檢察長張春暉認為嚴重影響民眾權益,即指示與桃園市政府體育局聯繫,嗣於民國11584日下午,桃園市政府體育局提出告訴,本署即指派檢察官曾柏涵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及本署檢察事務官偵辦,並於昨(7)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索長○公司等3處,並通知長○公司負責人及職員等5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長○公司負責人即被告尤○懿、其承辦職員即被告張○碩利用AI生成大量虛偽隊伍名稱,用以製作賽程規劃及相關履約文件,以符合契約之要求,藉此避免違約扣款,而涉犯刑法第339條第2項、第1項之詐欺得利未遂罪嫌,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被告尤○懿、張○碩各具保新臺幣50萬元、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