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署訂於115年7月1日(星期三)上午10:00舉行約用人員(觀護佐理員)第二階段面試甄選。
二、請參加甄選人員於當日上午9:40攜帶身分證及汽車或機車駕照,至本署(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98號)1樓法警室前等候專人帶領至面試場地。
三、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3-2160123分機4053王觀護佐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