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1150611桃檢起訴外籍旅客運輸60公斤大麻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6-11
  • 資料點閱次數:59

檢調海關協力查獲外籍旅客運輸市值近億元大麻 檢察官提前銷燬毒品 落實新世代反毒策略

    本署緝毒專組檢察官周欣儒偵辦被告IYOW(加拿大籍、男、西元2007年生)、被告THOMAS(美國籍、男、西元1996年生)分別運輸第二級毒品大麻共61餘公斤案,於近日偵結,認被告2人均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之運輸第二級毒品等罪嫌而提起公訴,並考量查獲毒品數量甚鉅,保管不易,且有侵害人體健康而危害保管人員安全之風險,係屬易生危險之物品,已於偵查終結前依刑事訴訟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檢察機關辦理查獲毒品判決確定前銷燬作業辦法等規定,先由檢察官依職權核發命令取樣後銷燬,減少毒品保管風險、落實新世代反毒策略。

    本案係被告IYOW、被告THOMAS先後於民國115211日及220日,自加拿大多倫多與美國洛杉磯以夾藏在行李方式各自夾帶運輸淨重33.958公斤及27.082公斤之第二級毒品大麻入境,經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攔檢發現通報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移送本署偵辦,被告2人經檢察官訊問後,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本案所查扣第二級毒品大麻凈重高達61.040公斤,市價更達9千萬餘元,並可供12萬餘人次施用,流入市面將造成極大危害,戕害國人身心甚鉅,所幸經檢調海關合力即時攔阻,始未影響國人及治安,展現政府截毒於關口、緝毒於境內之反毒決心。本署會持續與緝毒機關合作,齊力打擊毒品犯罪,亦呼籲有心人士勿輕易以身試法,害人又害己。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