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605桃檢偵辦司法黃牛案羈押律師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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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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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檢察官偵辦司法黃牛案 檢察官聲押被告2人獲准 查扣知名休旅車及手錶
本署民生專組檢察官賴瀅羽指揮法務部桃園市調查處偵辦司法黃牛詐欺等案,查悉被告葉○祿(男、59年次)與執業律師即被告李○翱(男、28年次)利用民眾因詐欺案件經法院判處有罪,而向其及友人佯稱得以新臺幣(下同)450萬元疏通司法人員等情,使渠等陷於錯誤而交付450萬元,嗣該案上訴後仍經法院駁回上訴,渠等始發覺受騙。經檢察官蒐證完備後,於前(3)日指揮專案小組執行搜索被告葉○祿住處,查扣保時捷休旅車1輛及勞力士手錶1支,並通知被告2人及證人1人到案。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2人均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刑法第157條包攬訴訟罪及律師法第127條第1項非法執行律師業務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並有反覆實施同一詐欺犯罪之虞,於昨(4)日凌晨當庭逮捕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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