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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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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506桃檢偵辦立0保全公司監守自盜案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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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偵辦立○保全公司林姓職員監守自盜案  檢察官拘提被告到案聲請羈押獲准

    本署企業犯罪專組塗又臻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辦立○保全公司桃園整鈔中心副管理師即林姓被告(男、78年次),利用為客戶繕打訂單之機會,在出入庫借支明細業務文書上虛增幣別新臺幣(下同)1,000元欄位之金額,將其列印後交由整鈔中心審核而行使之,致整鈔中心陷於錯誤,誤以為客戶確實有此金額需求,乃同意出金予被告,被告取得千元鈔票後,即以每23天之頻率、每次10萬至30萬元不等之金額之方式侵占款項共8,400萬元。

    經檢察官於民國115421日晚間拘提被告到案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第336條第2項業務侵占及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等罪嫌,於翌(22)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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