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428桃檢偵辦汪姓被告散播不實馬鈴薯食安訊息案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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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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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偵辦網路散播民眾食用馬鈴薯中毒不實訊息案 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請汪姓被告羈押
本署民生專組王念珩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資安工作站偵辦被告汪姓男子(64年次)利用網路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不實訊息案 ,於昨( 27 )日晚間約談被告到案說明。
被告自民國 115 年 4 月 25 日起,陸續臉書社群平臺多個粉絲專頁發布「高雄爆發多人食用馬鈴薯製品後不適送醫 」之AI 偽造新聞報導 之不實訊息(如下 ),引起社會民眾對於馬鈴薯及其製品食用安全之恐懼及影響相關業者之營運。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6 條之 1 之散播食安不實訊息罪嫌,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本署呼籲網路食安謠言多,請務必先查證來源 ,切勿隨意轉傳不明訊息保持冷靜判斷, 以免造成不必要之恐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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