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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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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辦理115年度 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錄取名單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4-21
  • 資料點閱次數:69

 

 

姓名

學校

正取

吳○瑄

銘傳大學

正取

葉○晴

台北教育大學

正取

曾○瑄

政治大學

備取1

吳○宜

嘉義大學

備取2

雷○

銘傳大學

註:正取依姓名筆劃排序,與名次無關;為維護個資,人名均隱去/增列中字

 

 

注意事項:

  • 本次實習期間自115年7月6日至115年8月14日止(共6週)。
  • 錄取同學請於11576日上午9至桃園地檢署觀護人室報到。

地址:桃園市正光路898號2樓,電話:(03)2160123轉4064或2048。

電子郵件:shyru @mail.moj.gov.tw

承辦觀護人:袁式允

  • 報到當日請攜帶1吋照片1張(製作實習證)。
  • 請實習同學於實習期間需注意交通及人身安全,未經指導觀護人帶領,切勿私自行動,或與受保護管束人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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